缴费学生被“逼”人民币留名
一些学校新学期防范假币办法惹争议,律师认为此举违法
【本报讯】“缴学费要在面值100、50元的人民币上签自己的名字!”昨日是南山区一些学校报名的日子,记者接到了读者报料称,学校为了防止假币,让学生在交学费的人民币上用铅笔签上自己的名字。
学校:曾多次收到假币受损失
记者立即赶往位于前海路附近的一所小学。当时正是上午9时左右,许多家长带着小孩前来报名。报名现场是分年级缴费的。记者看到,每个学生交学费时,老师都提供铅笔,让学生在人民币上签名。
一位李老师告诉记者,上学期交学费,学校就收到了2000多元假钞。学校为了杜绝假币,曾经在前年花2700多元买了一个验钞机,但是也有“漏网之鱼”,有一些钱查不出真假。因为这些钱存到银行时,只能以银行的检验为准。全校有1000多名学生,每次收学费近百万元,总是不可避免发现假币。他们也知道出现假币肯定不是家长故意的,但是这个损失也不应由学校来承担。李老师说,学校这么做,实在是出于无奈。
记者了解到,今年有多所学校存在类似情况。而这些学校基本上都是民办学校,学校的做法是让学生在100元、50元的大额面值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如果查出是假币,则可以根据名字找到责任人,一般20元、10元则不需要签名。就在记者采访的时候,张老师就拿出刚收到的几张20元和10元面值的假币给记者看。
这么多现金是否可以考虑由银行代收?几位民办学校负责人都说学校也曾经做过尝试。但是因为学生流动性很大,学费全部收上来不是一两周的事情,有部分学生到了期末才交学费,由银行上门来代收也不可行。
家长:做法不妥但可理解
“对在学费的钞票上签名,我觉得还是可行的。”一位六年级学生家长李某告诉记者,家长也不希望把假币流通到学校里,但家长也不是专业识别人民币的,难免“鱼龙混杂”。这样签名虽然不合理,但也是对学校负责的表现。
另一位家长黄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小孩以前就读的学校还让家长把钱装在写有名字的信封里,记下钞票的号码。但发现假钞后,有的家长不承认。黄女士说,直接在人民币上签名,如果是假币就换一张,大家都不会有什么说法。当然也有一部分家长对学校的做法表示疑义,但是他们还是让孩子签名了。
律师:人民币上签名明显违法
记者昨日采访了广东瑞英律师事务所张亮律师。他告诉记者,这类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一)故意毁损人民币;(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学校收缴学费时,为了防范假币而让学生家长在人民币上签名,不论其使用的是钢笔、圆珠笔还是铅笔,都是违反《人民币管理条例》的一种违法行为。(深圳商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