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了解到,新《信访条例》实施后,甘肃省首例违反《信访条例》案日前由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永靖县15位农民因在上访过程中采取过激行为,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11人被分别判处5年零6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另外4人被免予刑事处罚。
“委托人”被传唤引发事端
居住在甘肃省永靖县太极镇大川村的数百名村民,因为土地问题多次派代表到当地政府部门上访,但一直没有结果。2005年4月,村民们经过协商后,找到一名自称是律师的青海人朱某,并委托朱某处理他们的纠纷。
2005年5月17日,永靖县公安局对暂时居住在当地的朱某依法进行了传唤(后经查明,自称是律师的朱某并无律师资格证,并因诈骗罪被判刑)。而警方的这一措施,使法律知识贫乏的村民惊慌失措,村民刘润贵急忙电话联系了孔令义,并让孔令义组织大川村村民到永靖县委、县政府要求释放朱某,否则就将县委领导扣为人质。
冲击县政府15村民被起诉
次日下午2时许,近200名群众分乘6辆农用三轮车、2辆中巴车和1辆手扶拖拉机聚集到永靖县委、县政府门口,进行围攻。其中一名村民代表驾车强行冲向县政府大门时,被值勤人员带离现场,另一位村民见状后,上前辱骂、阻挡值勤人员,亦被带离现场。至下午4时许,经执勤民警广播劝说后,聚集在县委、县政府门口的村民才逐渐离去。当日下午县委、县政府办公人员无法进入单位办公,车辆也无法出入,造成严重损失。
同年5月19日,县委、县政府派工作组到大川村开展工作时,被该村村民孔祥宪连车带人扣留。至次日凌晨3时许,在工作人员被非法拘禁12小时后,才被公安民警解救。5月20日,孔令义等15名村民分别因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孔祥宪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同月31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05年10月31日,永靖县检察院以孔令义等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孔祥宪涉嫌非法拘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永靖县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检察机关的指控内容全部属实,孔令义、刘润贵等15名被告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无法进行日常工作,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孔祥宪的行为则构成非法拘禁罪。并依法判处孔令义等11人5年零6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另外4名村民被免予刑事处罚;村民孔祥宪因犯非法拘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孔令义等人不服向临夏州中院提起上诉。日前,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西部商报)来源:扬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