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蓟县许家台的于某受雇于大石峪村王某的电气焊经营部,春节前结算工资时,王某以工作不认真、做错活等理由扣除了于某200元钱。
前日晚,于某半瓶白酒下肚后,想起被扣200元钱的事,越想越生气,于是他从自己的摩托车里放出一塑料瓶汽油,气势汹汹地闯进王某家,和王某吵了起来。
不多时王某夫妇身上都被洒上了汽油,于某从怀里掏出打火机准备点火。情况危急,恰巧巡逻至此的许家台派出所民警听见屋里的吵闹声,立即推门进屋,见状迅速制止了于某的行为,并将他们带至派出所询问。
酒醒后的于某非常后悔,表示都是因为醉酒惹的祸,但法不容情。目前,于某因威胁他人安全而被拘留10日。
记者常健通讯员果继/城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