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昨天上午铁道部公安局召开发布会,首次明确了4种属于倒卖火车票的行为,并要求车票代办代售点收取的送票费、手续费、服务费等加价费用只能为5元,不能再重复收取其他费用。
2月5日铁道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代售代办铁路客票非法加价和倒卖铁路客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共有4种行为首次被规定为倒票行为。 即铁路客票代办单位囤积车票,加价出售的;不具备代办铁路客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为他人代办铁路客票并非法加价牟利的;铁路客票销售代理点、代办单位,明知是倒卖铁路客票的不法单位或个人而向其提供车票的;个人以营利为目的,买进铁路客票后又高于买进价卖出,或变相加价,从中渔利的都属于倒卖车票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明知对方是票贩子仍然委托其买票,旅客也构成了共同犯罪。
铁道部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距离全国铁路实行“实名制”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铁路售票实行实名制是一件比较烦琐的事,整个售票系统要大幅度修改,售票、剪票人员也要随之增加。加之我国国情特殊,每年春运期间要在集中的20多天内将一亿多人运送到各地,北京、广州等大站高峰日客流达到了20万人,铁路运力负担已经很沉重了,再实行“实名制”就很困难。《北京青年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