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苏宁
2月7日中午,海珠区官洲街仑头村仑头幼儿园学前班的几十名孩子,只因吃饭时“乱说话”遭受了一次意想不到的体罚:班主任陈老师责令全班同学用嘴叼住自己的拖鞋罚站。
记得几年前,广州曾发生过幼儿园老师罚“不好好午睡”的孩子给全班的小朋友洗拖鞋的事,家长也是很气愤地告上门去。
从上个世纪初起,“体罚学生”就被看作是与文明的教育格格不入的东西,经常受到舆论的口诛笔伐。笔者为人子女、为人学生时,对体罚也是既怕又恨,对父亲和严厉的老师乃至视如仇寇。而今,一不小心也已当上了父亲,在舔犊情深之余,偶尔也“恨铁不成钢”地“家法伺候”,“家法”过后还要进行训话,居然颇有些效果,故常在老婆面前炫耀自己能“恩威并用”。
循循善诱,是对教育者最高的一种评价,“君子动口不动手”,是圣人的古训;但只要做过老师,乃至负责任地做过父母的人,相信都能理解必要时“动手”的苦衷。完全不让孩子受委屈,一根毫毛也不碰,在很大程度上可能还只是理想。更关键的问题,恐怕还是要在发自爱心的“体罚”和背离人性的“虐待”之间,画一条线,而对错就系于一念之间。
具体来说,让“不好好午睡”的孩子洗拖鞋,似乎可以理解成善意的“体罚”,虽然罚孩子做了体力劳动,但“做错事就要受惩罚”,而且还是为小朋友做点好事,如能再加以正确的引导,未见得老师就有什么不对。而叼拖鞋就不同了,处罚的方式本身缺乏积极意义,且易对孩子的人格和心理都造成伤害,未免就有“虐待”孩子的嫌疑。
父母爱护孩子,是天性;老师爱护孩子,是天职。我们要避免自己的错误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也同样要避免过于“在乎”孩子,而放纵孩子的缺点。“慈母多败儿”、“小慈乃大慈之贼”,今日该打手心时不打,孩子将来或许要面对手铐甚至手枪。(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