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倒卖车票行为
铁路客票代办单位囤积车票,加价出售的;
不具备代办铁路客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为他人代办铁路客票并非法加价牟利的;
铁路客票销售代理点、代办单位,明知是倒卖铁路客票的不法单位或个人而向其提供车票的;
个人以营利为目的,买进铁路客票后又高于买进价卖出,或变相加价,从中渔利的。
另外,将多余车票擅自加价买出,也是违法行为。
晨报讯(记者武新)昨天上午,铁道部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铁道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四部委联合发布的通知。该通知指出,铁路运输企业送票费、异地售票手续费、代售点售票服务费不能重复收取,每张铁路客票收费不得超过5元。
四部委联合发布通知首次对倒卖火车票的具体行为特征做出明确界定。今后,旅客自行购买的火车票如果向他人加价出售属违法行为,而旅客明知是倒卖铁路客票仍以高价从票贩子处购票,也将被视作违法。
通知规定,铁路客票代售、代办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在铁路客票预订、销售环节加收任何费用;地方有关部门也不得批准收取各种费用。“以前代办单位有囤积车票情况没有明确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难以处理,现在将按照通知规定依据刑法、治安处罚法查处。”治安总队王少白处长介绍说。
通知实施后,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职工或相关人员代办火车票时不得加收任何费用。旅客在宾馆、饭店、酒店等单位购买火车票,代售点不得以任何收费项目向旅客收取费用。简单判断依据是:各项收费都有明确名目,如餐费、住宿费等。
昨天,记者以旅客身份向多家宾馆、饭店咨询订火车票事宜,大部分宾馆、饭店在春节期间暂停代办火车票业务,但有少数宾馆、饭店在办理代办火车票业务时加收费用。
据悉,公安机关将会同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将于近期对宾馆、饭店、酒店等铁路客票代办单位及代售点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发现问题、漏洞及时依法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