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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积极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去年实现转移就业1724人次
本报讯(记者 杨继祥通讯员林广明)今年春节,海沧东屿村村民白秀丽过得比往年舒坦多了:她从海沧公用事业公司领到奖金和过节费800多元,两年来头一次为女儿添置了一套新衣服,还买了不少年货。白秀丽说,这一改变,得益于政府“买”岗位,使她从被征地农民变成了海沧公用事业公司的工人。
去年,海沧区出台由政府出资“购买岗位”政策,即政府向招收本地大龄富余劳动力的企业给予工资补贴,推动弱势群体尤其是被征地农民就业,增加他们的收入。这是继2004年初,海沧区出台社保补差政策促进本地富余劳动力就业之后,又一率先在全省推出的创举。
海沧投资区管委会主任、海沧区区长翁云雷告诉记者:“政府‘买’岗位,主要是为了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进一步调动企业招用本地大龄富余劳动力的积极性,提高、稳定弱势群体就业的待遇,让群众获得真正的实惠。”以白秀丽为例,她每月600多元工资,海沧区政府出资“购买岗位”的工资补贴占了275元(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550元的一半);此外,区政府每月给予社保补差160元,每年承担300元的培训费用。
去年,区政府委托海沧公用事业公司招收本地富余劳动力,组建保洁绿化养护队伍,为辖区内各工业企业服务。2005年,海沧公用事业公司共招收了49名像白秀丽这样的本地大龄富余劳动力。该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说,今年预计可新安置本地富余劳动力200人,可获海沧区政府各项补贴近200万元。
“政府心中始终装着我们农民。”许多村民这样由衷地评价当地政府。的确,这几年海沧区在解决当地富余劳动力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可谓殚精竭虑,不遗余力。
除了出资购买岗位提供给本地农村大龄富余劳动力,并对参加养老保险的被征地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外,自2004年4月1日起,海沧区对辖区企业招收本地劳动力实施社保补贴的政策。截至去年年底,已有90多家企业申报社保补差,2200多名进厂务工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享受补贴,财政补贴达到370多万元。预计到2008年底,海沧将为农村富余劳动力社保买单7400万元。
据统计,去年海沧区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724人次,完成市下达全年任务数500人的345%;组织就业培训631人,完成市下达全年任务数100人的631%。
前不久召开的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海沧区提出:“十一五”期间,海沧将继续落实财政出资购买企业岗位、国有企业扶持引导等有效措施,引导农民从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特别是旅游、仓储物流业等转移,确保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万元。
去年海沧区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724人次,组织就业培训631人。图为海沧本地大龄富余劳动力身份转变,成为海沧公用事业公司的环卫工人。(林广明 摄)
(来源:厦门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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