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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纳税人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将一目了然 从2005年5月起,厦门地税开始对纳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企业的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杨明明 摄)
本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杨明明陈奕)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今年2月起,我市2005年度近50万名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都将收到市地税局寄出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将清清楚楚地写明纳税人一年来的纳税情况,让纳税人对自己缴交的税款心中有数。
据悉,去年4月11日,厦门地税开发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厦门首批试点20家企业的3000余人已正式纳入全员全额管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业务均通过“厦门地税”网站进行申报。同时自去年5月起,厦门地税对纳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企业的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截至目前,厦门市已有3.2万余户企事业单位,118万多名纳税人的信息进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系统的管理档案。厦门按实际收入征税(查账征收)的单位已全部纳入系统进行管理。
全员全额管理是国家税务总局近年来倡导的个人所得税管理模式,最近颇受关注、正在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就提出,扣缴义务人都必须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实行全员全额管理后,企业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只要录入含税收入额即可自动计算出应缴税款,大大减轻企业申报扣缴的工作量。同时,该系统能让纳税人的纳税情况一目了然,还可向实行明细申报后的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我市的全员全额管理走在全国的前列,被纳入全员全额管理后,纳税人凭身份证,随时都可到市地税局各办税服务中心申请开具证明。而完税证明作为公民个人收入和个人诚信的最好证明,在公民办理银行贷款和申请出国时都很有用处。自2005年5月起,市地税局应纳入全员全额管理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企业的纳税人的要求,已经为500多位纳税人开具了完税证明。
据厦门地税介绍,向每个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是税务机关应尽的义务,也是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宗旨和优化纳税服务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方便和服务纳税人,厦门地税将根据个税全员全额管理系统内掌握的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明细申报信息、汇总纳税人全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情况,经核实后,于年度终了3个月内,为每一位纳税人按其上年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开具一张完税证明。地税部门还与厦门邮政部门签订协议,委托邮政局向我市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邮寄完税证明。(来源:厦门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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