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经常收到来自各地的包裹,在和邮局打交道中,发现几个服务细节尚需改进。
一是取包裹时限有矛盾。我往往是接到包裹单就得抽时间到邮局,因为邮单背面邮局的条戳上注明,需在3日内到××邮局取,延期一天收1元保管费。 但在今年春节期间我去取包时才发现实际执行的规定不一样。因为邮单上名字有误,需要到派出所开证明,耽误时间,超过了三天期限,我咨询邮局,邮局工作人员说取包裹的时限是一个月,一个月之内都不收费,过期包裹退回寄送人。二是包裹破损时应提醒收件人及时称重。一次我收到一个小包裹,包裹单物品栏里模糊地写了个“卡”字。我拿到包裹一看已经破损了,就打开看,没发现有什么“卡”这类的东西。后来,再取包裹时,我咨询了一下业务员,她们说破损的包裹可以通过称重的方式来检查是否缺件,但是必须当着邮局工作人员面称重、拆包,可这些要求当初并没有人及时告知。三是应提醒贵重物品的收件人当场拆封验货。有时包裹邮寄的是手机、相机之类的贵重物品,邮局人员往往是核对身份后就将包裹交给取件人。有的人回到家里拆包时才发现东西与实际不相符,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官司。
因此建议邮局,一是尽快启动新的条戳,注明“自收件之日起1个月到××邮局取件,超过一个月邮包退回”字样。二是在交付邮包时做好提醒服务,提醒取件人在破损情况下如何称重,在收到贵重物品时要当面拆包验货。读者菲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