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讯讯2月9日,辽宁省银监局发布公告,宣布撤消沈阳境内的14个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
根据公告,撤消的网点包括于洪区大潘农村信用社大潘储蓄所、中行太原北街分理处等共14个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