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讯(记者 金蓉实习生赵静)为扶持家禽业,市政府同意对家禽养殖、加工等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减免。据悉,减免日期从2005年11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具体减免费用项目为:对通过公路、水路运输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港口建设费;按50%幅度减免集贸市场管理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车辆通行费等费用。
来源: 重庆商报 2006-02-10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