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开车,然后在限速40码的西湖隧道内开到大约100码,超速又超车,使得24岁的小张姑娘不幸殒命。这场车祸,和“戴安娜车祸”的六大特征惊人吻合(见每日商报2005年10月22日《发生在西湖隧道的首起死亡事故》)。
昨天,西湖隧道车祸案的始作俑者、经认定应负全部责任的28岁小伙吴音喆,被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车祸原因现已查明———2005年10月20日晚,网名叫“纵横南山路”的吴音喆和10多名网友在中山中路的“梦中餐”饭店聚会吃饭,席上喝了一些酒。网名叫“琳儿宝贝”的小张也在其中。
吃了饭,一帮人又兴致很高地赶到南山路“聚点”酒吧喝酒。直到21日凌晨左右,大家才尽兴而归,各自离开。
酒后的吴音喆开着一辆雅阁轿车,送小张回家,一路经过西湖大道,途经延安南路,拐入西湖隧道。驶入隧道口时,有一辆黑色桑塔纳从南山路直接调头,并在他之前开进隧道。吴很懊恼,就想超过去。当时雅阁在左车道,桑塔纳在右车道,两车相差约半个车头。吴超速行驶,在隧道第一个转弯处附近超车成功。据现场证人描述和他自己事后供述,当时车速至少有100码。
因为速度很快,吴迷糊中紧急刹了车,结果方向盘失控,车从隧道左车道飘向右车道后,又冲向并爬上了左侧的护墙板,最终整车翻身倒向右车道停下。整个出事路线正是一个S形,时间在21日凌晨0:37分32秒到33秒之间。
生死就在一刹那。坐在副驾驶座的小张从右边窗户被甩出车外,再被辗过挤压,当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万余元。
经事故认定,吴音喆应负事故全部责任。检方认为,吴醉酒驾车,且又在限速行驶的路段超速超车,不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触犯刑法,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据记者了解,小张的父母已同时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7万余元。除吴音喆外,雅阁车的所有者、吴所在的单位被列为第二被告。
(记者陈贲通讯员张清 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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