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苏卫红 蒋 扩实习生黄蓉国道322线灵川县八里街路段“四改六”后,因十余根高压水泥电杆仍然立在路上,导致交通事故频发,过往司机和行人希望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尽快将“拦路虎”移开。
现场:小车被“拦路虎”掀翻
2月8日晚上11时许,记者接到报料电话后赶到事故现场,在国道322线八里街路段的西侧,一辆白色小轿车翻倒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隔离花带上。 车前挡风玻璃已被震碎,小块的玻璃撒落在地上。
小车司机向记者介绍,他和同伴驱车由北往南,行至八里街装饰材料市场附近,突然发现前方的行车道上竟然竖着水泥电线杆,虽然紧急减速,但还是被用于固定电线杆的钢丝绳绊倒了。“车子像耍杂技一样被重重地掀翻在地,我和同伴赶紧忍痛钻出来,幸好车速不快,要不然后果肯定会更加严重。”
记者看到,最北边的那根水泥电线杆,用了3根加固的钢丝绳,它们一头固定在电杆上,一头埋入行车道的地下。然钢丝绳上涂有油漆作警示标志,但在夜间不是很明显。
附近的一些居民说,由于钢丝绳向北斜拉埋入路面,距离电线杆有数米远,因此常常给从北往南行驶的司机造成错觉:能够从电线杆的旁边绕过去。但是,等到司机驶近发现钢丝绳时,如果车速过快或采取的措施不当,就有被绊倒的可能。雨天、雾天,或晚上碰到对面来车受其灯光影响,被“拦路虎”绊倒的概率则更大。
行人:电线杆不该竖在路上
从建材市场往南至“桂林市”标志牌处,约一公里长的西侧行车道上共有十余根水泥电线杆。因为电线杆竖在路上,又没有安装路灯,看上去很不美观。
一个出租车司机说,他平时经过八里街,心里总是很紧张,生怕撞上电线杆。
据附近的一些居民介绍,近年来车辆和行人在该路段撞上电线杆、被钢丝绳绊倒的事故经常发生,有些汽车的灯碎了、门瘪了,有些摩托车司机和骑自行车的人被撞得鲜血直流。“我们印象最深的,是去年上半年,这里发生了一起农用车将电线杆撞断的事故,幸好报警及时,没有发生电击伤人。”
在这些交通事故中,有一起事故让交警也感到难处理。那是一对恋人,骑摩托车从青狮潭景区游玩返回桂林时,不慎在八里街被电线杆撞倒,女方因盆骨受伤严重,丧失了生育能力。女方家属认为,男方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男方认为,他不是不想赔偿,而是实在拿不出钱,因为他也是受害人,自己治伤的钱也是向亲友借来的。女方家属说,那起事故就像棒打鸳鸯,伤害的不只是一对恋人。
一些过往司机和行人在接受采访时都说,那些电线杆不该留在路上。
有关部门:移走电线杆缺乏资金
记者电话采访了供电部门。
灵川县供电局的负责人说,其实他们也很想将那十余根竖在路上的电线杆移走。
据了解,对国道322线八里街路段进行“四改六”改造,是灵川县2005年的重点建设工程之一,即在原来双向四车道的基础上扩建成双向六车道。当时,县供电局曾作过预算,由于相应的电力设施做改动后,投入较大,县里拿不出那笔钱,所以只好维持现状。“线路的产权归桂林市供电局,对线路的改造必须由产权单位决定。”
市供电局生产技术部的李主任说,八里街的电线杆和钢丝绳都属遗留工程,原来的道路为四车道,去年10月才改成六车道。“四改六”之前,电线杆处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隔离花带上,道路扩宽后就立在机动车道上了。
李主任还说,那些工程属于架空线落地工程,施工方案目前已经落实,并埋好了电缆管,因资金严重缺乏,所以暂时还未落实。为确保行人及车辆的安全,他们都在电杆和钢丝绳上设置了警示标志。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影响,目前还留在路上的那些电线杆还是对过往车辆和行人带来了不便,他希望市民给予谅解。
律师:受害人申请索赔需有关部门作出鉴定
市丛中建律师事务所黄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因误入“虎口”而发生的事故,受害人如果认定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并且有交警及第三方中介鉴定机构的有效鉴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黄律师说,受害人申请索赔有个前提条件,即要弄清事故的责任。在城市建设中,相关行政部门应该想办法解决施工扰民和影响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之类的问题,如资金和设备暂时未到位,在未能解决之前,要设置有效的警示标志。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事故,如果证明警示标志仍然有效,相关行政部门不需负责任,如果是因为没有维护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就要负相关责任,赔偿损失。车辆和行人一旦与电线杆发生碰撞,应及时打电话报告交警和电线杆主管部门,由交警经过现场勘察作出责任认定。如果交警认为“撞虎”人有故意行为,则要依法追究其损害公用设施的相关责任。
发生纠纷后的解决办法,一是请第三方中介鉴定机构对警示材料、标志做出鉴定,看其是否有效才能判定责任;二是通过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