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向华)记者从日前召开的西安市物价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全市确定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控制幅度为3%,继续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据了解,去年西安市场价格平稳运行,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截至11月累计上涨0.2%,低于全国36个大中城市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排名第34位,预计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将保持在1%内。
2006年西安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继续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摆在重要位置,密切关注价格走势。同时,积极稳妥推进各项价格改革,对电价实行“一户一表”收费;继续规范供热价格,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统一交换站费用标准,稳步试行分户控制计量收费的用户最终负担价格;配合“畅通工程”的实施,积极推进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改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