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通过污水处理费涨价建议
每吨污水收费0.80元
本报讯 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等部门近日通过联合检查和专题研究,形成的《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情况的报告》显示,目前,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不到50%,部分建成的污水处理厂难发挥效益。 资金缺口大、收费标准偏低是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之一。如何改变这种状况?《报告》提出了5项措施及建议,包括将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费逐步提高到0.80元/吨等内容。
《报告》建议,应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加大征费征缴力度。采取分地区、分时段逐步提高收费标准的方法,使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费逐步达到0.80元/吨“保本微利”的水平。此外,力争3年内使污水管网建设达到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规模。《报告》指出,要鼓励多种资金成分进入城市污水处理领域,吸引多种资本,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污水处理市场化进程。
目前,该《报告》已得到省政府办公厅批转并以《通知》下发各地。《通知》要求,各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对收费不足部分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出让收益等财政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予以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