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上海市容环卫局和市城管局已完成《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预案》的制动,预案从2006年1月1日启动,今后每隔三年重新发布一次新编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按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四级:即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当上海市相关部门发布四色预警和四级响应时,市容环境卫生应急系统启动与之相对应的蓝、黄、橙、红等四色预警警报,当启动市容环境卫生应急响应时,相应响应行动的负责部门必须及时、快速地根据预案导则或者实际情况启动应急措施。
预案明确,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指挥分中心在接到有关区的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红色警报”拉响时,灯光广告管理部门和应急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直至红色警报解除。拆除所有的临时性广告,切断景观灯光设施电源,确保景观灯光设施处于断电状态,并对每一处墙面和屋顶的广告及非广告设施落实专人看护,对积水道路地面灯光设施及时断电。
作者:□记者 孟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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