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2月10日讯:2月9日中午1点20分许,海口琼山第三小学门口发生一起20多人围堵公交车事件,20多人是一名被公交车撞伤头部的7岁小孩的亲戚朋友。事发后,琼山交巡警赶到现场调查处理。下午3点40分许,在警方调解下,20多人散去。
当天下午2点,记者赶到现场。一辆“新美兰”公交大巴车停在马路上,车头挂着一条横幅,上面写着:撞伤小孩,新美兰公交车不付医疗费。警方正在向围堵公交车的人询问调查,大半条街被人占据。
据刘先生介绍,他的侄子,今年7岁。1月5日,侄子在琼山三小被一辆车牌号码为“琼A·117xx”的新美兰公交大巴车撞伤头部。
刘先生说,经过治疗,他侄子的病情有了好转,但一直叫嚷着头痛。医院帐上已欠费3天,他打电话催公交车队给钱,但一直没给。实在没办法,才围堵撞侄子公交车。
新美兰车队林队长说,车撞到小孩后,小孩全部医疗费用11800元,公司全额付给。2月7日早上,小孩伯父刘先生打电话说,小孩头痛要继续治疗,让马上打钱到医院帐户上,并要求支付3万元美容费,因为小孩的脸上和头部留下了疤痕。
林队长表示,小孩没有父母照顾,公司觉得小孩很可怜。小孩撞伤了,公司积极配合治疗,身体有问题,该怎么治疗公司给钱治疗。但要求赔偿3万元美容费,这种要求太过分。公司接受不了。小孩的亲戚朋友不应该用这种过激的方式解决问题。
海口交巡警事故处理大队曾警官说,小孩的亲戚朋友不应该用堵车的过激行为来解决纠纷。
曾警官表示,2月10日将带小孩到指定的司法医院做鉴定。根据鉴定,做出责任认定书。按照鉴定得出伤残程度,肇事方进行赔偿。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认为,小孩的亲戚不应该用堵车的过激行为解决纠纷,扰乱交通秩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警方可以进行处罚。(郑全策)(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