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2005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5年,广东各级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871件,较上年同期增加227件,占全国总收案数的21.4%,继续居全国之首。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高院公布的2005年度审结的广东审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例中,有惩治侵权行为、保护驰名商标案,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有商业秘密侵权案,还有新型的网络通用网址纠纷案。广东法院通过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为创新型广东的建立扫清了道路。
发布会上,广东高院主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陶凯元副院长介绍了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四个特点:
一是拥有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居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之首。到目前为止,最高法院共指定了全国48个中级法院具有一审专利案件管辖权。我省有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等5个中级法院具有一审专利案件管辖权,占全国的10%,居各省、市、自治区之首。为应对知识产权案件迅速增长的趋势和培养知识产权审判人员后备人才,经最高法院批准,广东省于2004年和2005年分两批指定了8个基层法院受理部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占全国14个指定管辖基层法院的57%,他们分别是广州市越秀区、天河区、白云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罗湖区、南山区、龙岗区人民法院,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区人民法院。
二是制定出台了《广东省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三年规划》。这是全国法院系统首家针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所进行的一次中长期规划,明确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以及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中的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业务保障等方面的预案。
三是优秀人才办精品案。知识产权审判战线的法官是全省法院中平均学历最高的审判庭,目前全省139名知识产权审判法官中,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0%以上,硕士研究生达到33%。
四是广东法院总结审理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经验交流材料--《依法审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获得最高法院肯定并作为典型经验制定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