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切实加强对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扶持力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建议
第028号
代表姓名:史库
代表团:佳木斯
承办单位:省农委、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委
积极扶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落实中央2005年1号文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和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即可有效缓解农民卖粮难问题,又可延长产业链,实现农产品的转化增值;使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提高农业增值能力和增收潜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不但为一部分原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下岗职工和社会闲职人员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我省是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农业资源优势突出,但农产品加工业整体发展比较滞后,未能使这种资源优势转化为精深加工产业优势,具体表现在:一是具备雄厚经营实力的企业数量有限,全省范围内具备一定经营基础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数量不多。二是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不多,多为粗加工企业,而且加工总量和加工水平方面,与全国先进地区存在较大差距,沿海发达地区农产品加工率都在90%左右,我省较低。三是粮油深加工设备技术落后。目前我省多数稻米加工企业生产规模小,产品结构不合理且调整缓慢,低附加值、低水平的产品多,设备稳定性及耐用性与国内国际先进水平有着明显差距;油脂加工企业的技术设备基本处于国际80年代水平,生产流程大多仅限于毛油浸出,溶剂油回收工艺和回收效果相对落后,与国际油脂加工行业大豆高效增值转化的主流发展方向相距甚远。因此,积极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已是当务之急。
基于这种情况,建议省政府按照中央提出的“工业反哺农业”的重要精神,立足我省实际,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税收、投资等方面,尽快出台优惠政策,为投资者和生产经营企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和带动力强的产业化龙头企业,使其成为在国内外具有竞争实力且占有市场较高市场份额的大龙头企业,带动全省农产品深加工业的全面、跨越式发展,使我省农产品的资源优势真正转化为深加工的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2006]1号文件要求,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同时要创新信贷担保手段和担保办法,切实解决龙头企业收购农产品资金不足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