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10日电 9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南英向省十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作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判处千人职务犯罪县级以上122人
2005年全省法院积极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2610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人犯28429人。 其中,依法判处“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9249人,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判处破坏金融秩序等严重经济犯罪897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判处贪污贿赂等犯罪897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判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1136人,其中县级以上122人,配合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近19万件,涉诉标的额138亿元。
减缓免收诉讼费2065万元
2005年全省法院进一步完善对诉讼当事人的接待设施,加强诉讼指导,充分适用简易程序,推行普通程序简易审,基层法院还普遍采取速裁结案、巡回办案等方式,方便当事人诉讼。对残疾、未成年等当事人给予司法援助,指定援助律师831人,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司法援助,减缓免收诉讼费2065万元,同比上升10.8%。
300件违法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初步建立起以提高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以减少超审限、杜绝久拖不决为目标的审判流程管理体系,以有效发挥合议庭职能为基础的审判监督管理体系。去年,全省法院对违法违纪问题共立案调查300件,对10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146人给予停止审判权等组织处理。
树立科学理性的刑罚观
2006年全省法院刑事审判要以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己任,树立科学理性的刑罚观,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民事审判要坚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原则,以服判息诉率作为检验办案效果的具体标准,在化解、平息矛盾上下功夫,努力构建和谐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