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最近颁行,针对有报道说“上网就可查询公民的婚姻状况”,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昨日澄清,这种说法不准确,当事人婚姻状况信息的联网查询是指婚姻登记机关的内部工作系统,只供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为了工作需要进行查询,其他人员是无法随意查询的,不会影响当事人的隐私权。
据介绍,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若婚姻档案已移交地方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让其到档案馆查询。
(晓航/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