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敏 通讯员 李薇 陈林深圳状告者朱建国索赔8000元有何依据?巴老已逝,为何仍有继续做主编的广告?《收获》的征订广告是否涉嫌虚假广告?本报前天报道了深圳读者以“巴金继续主编《收获》涉嫌欺诈”状告该杂志社和深圳市新华书店一事后,引起了广泛反响。 有的读者表示支持,也有一些读者表示不理解。
索赔似嫌离谱 读者表示质疑
一位深圳市民打来热线电话说:“这样的诉讼有点小题大做,炒作意味太浓了。”也有人质疑,索赔8000元是否有依据?对此,朱建国解释,索赔精神损失费3000元和经济损失5000元并非信口开河乱要的,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提出的。对于精神损失费,原本只打算象征性地要求赔偿一元损失,但考虑到这样的赔偿即使胜诉,违法者在经济上并没有损失,反而耗费了原告大量的精力与物力,在某种程度上使得类似的维权行动的效力打了折扣,于是提出了3000元的精神损失赔偿请求;而5000元的经济损失赔偿要求,主要根据如下,在与《收获》杂志社交涉的这段日子里,《收获》杂志态度一直傲慢,网上反对意见者言辞偏激,使得自己时常失眠,身心俱疲。同时,在这一过程中,本人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参照其以往的工作收入状况,加上购买杂志的费用,以及拨打长途电话的费用,索赔的金额完全合理。
刊登不实广告 被告解释缘由
罗湖法院已于2月7日受理此案。但昨日深圳市新华书店和《收获》杂志社两家被告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都表示,尚未接到传票。至于为何巴老已逝,仍然有继续主编的广告?《收获》杂志社程永新副主编说,按照我国报刊发行的惯例,每年的九、十月份是下一年报刊杂志征订的关键开始时期,所以一般的报纸杂志都会在此时推出自己下一年的征订广告。印有“巴金主编”的2006年《收获》杂志征订广告已经在2005年9月份印出,在2005年9月出版的《收获》杂志2005年第五期中已经有这样的征订广告了。朱建国在2005年12月购买到的11月25日出版的《收获》杂志2005年第六期中的征订广告,也是9月份统一印制的,而当时巴老还没有去世。在巴金先生去世以后,为什么杂志没有及时更换征订广告呢?程永新解释,由于杂志的内容已经事先基本做好,而巴金先生的逝世又来得突然,于是及时增补了“纪念巴金先生”的内容。至于更换已经印刷好的征订广告,时间和条件都不允许。程永新介绍,事实上在巴老逝世后,《收获》杂志在一段时间内,没有收到上级对新主编的任命。直到2005年12月底,上海市委宣传部才通过上海市作家协会提出任命“李小林”为《收获》杂志的主编,任命的正式文件是在2006年1月才下达的。杂志已在2006年的第一期中标注了“主编:李小林”并在杂志中发表了相关的声明。
是否虚假广告 专家看法不同
《收获》的征订广告是否涉嫌虚假广告?朱建国有无胜算?专家看法各有不同。上海民间维权法学家顾则徐认为,纯粹从《消费者协会保护法》和《广告法》等法律角度来讲,朱建国有可能胜诉。《收获》的答复无法成立的。从事实上来看,2005年第六期《收获》杂志已经刊登出了悼念巴金先生的文章,而刊中的征订广告对2006年杂志仍标注为“巴金主编”显然说不通;从商品销售的角度来看,杂志也是商品,商品生产者自身的困难不能成为影响商品质素的理由,同样,杂志社当时的时间、条件困难也不能作为出现如此广告的免责条件。也有专家认为,“虚假广告”言重了。深圳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钟老师认为,虚假广告是指广告与事实不符的情况。从朱建国的诉讼请求来看,《收获》杂志的确在其2006年的征订广告上存在疏忽,可能希望利用名人的影响力扩大杂志的知名度,对读者来说不太负责任,但如果界定其为“虚假广告”也不太确切,因为杂志社不存在恶意欺骗行为。《收获》杂志社在此事中存在着“广告失实”的情况。但就此界定为杂志社发布虚假广告,则有些言重了。(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