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2月10日电 从今年起,浙江省将在全省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凡符合奖扶条件的农民,每人每年至少可领取600元钱。
按照规定,凡是夫妻俩均为浙江省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在1973年到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农村老人,每年可以享受到不低于600元的奖扶金,直至亡故。
浙江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人介绍,自上世纪70年代初以来,浙江省广大群众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国家和浙江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为切实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后顾之忧,浙江省委、省政府从去年起先后在进行11个县市试点。。
据测算,今年浙江省符合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的农民大约有10万余人,各级政府将为他们支付7000多万元的奖扶金。十一五期间,全省有60多万农民可享受到总金额达4亿多元的奖扶金。
奖扶制度将按四权分离的原则实行自下而上的操作程序。先由农民根据政策提出个人申请,经村委会审议上报,乡镇初审公示,县市人口计生部门审查确认,提交财政部门和指定的代理机构为奖扶对象建立个人账户进行发放。奖扶金年底前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农民手中。
据悉,奖扶金费用由省和市、县(市、区)财政共同承担。按照文件精神,各地也可根据财力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适当提高奖扶金标准,但不得低于我省制定的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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