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王成旻)今年未满17岁的小王在清华园和雍和宫地铁内先后两次抢劫,并将两名女学生扎伤,其中一人重伤。昨天上午,海淀法院从轻判处小王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
海淀检察院指控:去年6月23日10时许,小王在清华园蓝润大厦电梯内,持刀将韩国女留学生金某扎伤,致其左胸部受伤,并当场抢走摩托罗拉手机一部、钱包一个,内有现金300元及银行卡。
同年6月28日12时许,小王在地铁雍和宫站女厕所内,持刀将18岁的女学生刁某扎伤,抢走双肩背包一个,内有人民币60元、手机、电子笔记本、MP3等。经鉴定,刁某属重伤。7月3日,小王被抓获,涉案价值人民币1560元。
小王和他的父亲对检察院指控的内容没有异议,小王父亲提出,小王犯罪时尚未成年,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并主动提交了赔偿款人民币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