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文创实习生杨宗霈)江北一有妇之夫,趁妻子外出打工之机与其他女子租房同居,他对情人发誓要与妻离婚,和她结婚。妻子归来,他“借”走了情人2万元钱,但借钱后他就搬了家。昨日,江北区法院判决该男子还钱。
有妇之夫包上二奶
家住江北的张帅对妻子周萍一直很好,直到一个小他12岁女子闯入了他的生活。
2004年初,周萍离开重庆去外地打工。留守的张帅耐不住寂寞,粘上南岸人刘霞,而刘霞明知张帅有妻室,仍与其交往,并逐步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后刘霞干脆搬到张帅的租赁房内,过起了“二人世界”。
借走2万立马消失
转折发生在同年的8月,周萍打工回到重庆,张帅便要刘霞先搬出去住一段时间,自己想办法找个合适的机会离婚。
去年1月1日,张帅以有事急用为由,提出向刘霞借2万元钱。刘霞答应了,但还是让张帅打了张借条,约定今年1月1日还钱。但借钱之后,张帅像变了一个人,并很快从刘霞的眼皮底下消失了。打手机关机,而且张帅竟然连家都搬了。
法院判他必须还钱
刘霞感觉上当受骗,终于等到借条的还款期限,便将张帅告上法庭,要求张帅归还自己的2万元借款。
庭审时,刘霞承认与张帅是“朋友”关系,而张帅否认借钱一说,称“借条虽是我出具的,但我未向刘霞借款”。原因是“刘霞逼我离婚,我为摆脱她才向其出具了借条”。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帅对其辩解理由没有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不予采信。(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