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记者 宋亮亮实习生孙嘉夏)2月10日上午,从成都来海南旅游的刘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入住三亚某酒店的时候,丢失了两部手机和若干钱,但酒店不愿赔偿。
据刘先生介绍,2月4日,他跟随幸运旅行社的团队去三亚旅游,入住三亚某大酒店,当时他把两部手机和1670元钱放在了自己房间的床头柜里,结果两部手机和1670元钱全部被盗。 他马上找到导游报案,并要求酒店进行清查,但酒店坚持认为,要等到派出所破案以后,他们才能解决此问题。对此,刘先生非常气愤。为了安抚客人,幸运旅行社付给刘先生800元,让其踏上归程。
针对刘先生反映的问题,2月10日晚上,记者采访了该酒店经理。该酒店经理告诉记者:“酒店在旅客入住的时候,都要求他们将贵重物品和财物存放到酒店前台,而刘先生并没有按照要求寄存,而且酒店的门窗完好,所以,此次盗窃行为的发生,酒店方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我们会尽力督促派出所破案,然后给旅客一个合理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