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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评新闻
本报讯(记者孙洪伟实习生刘涤)石玉忱夫妇是辽中县茨榆坨镇太平村人。石玉忱今年66岁,有一个女儿。1979年春,他顶着家庭和传统观念的巨大压力,率先实行了计划生育,成为辽中县第一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之一。没想到26年后,他们得到了实惠。
2月10日,辽宁省暨沈阳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新闻发布会在沈阳市政府举行。石玉忱夫妇获得了计划生育奖励。据介绍,近期内,沈阳将有4938个家庭收到这笔奖励。
沈阳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奖励扶助对象为本人和配偶均为农村户口,户籍地在本乡,在本村有责任田的;本人或配偶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曾经生育子女,1973年以来没有发生过早育、抢生、超生的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生育行为;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并且年满60周岁的。
满足条件的家庭,需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和生育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经村民委员会审议、认真核实并公示。再经乡(镇)、县(区)的相关部门复审,最后由县级人口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符合上述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按人年均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或发生其他退出情况为止。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在争取国家支持的基础上,由国家、省、市级财政按比例负担,确定邮政部门为全省统一的发放单位。根据发放协议,邮政部门按照统一要求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实行专账核算和直接拨付的办法。财政部门负责奖励扶助资金的预算决算、转移支付、总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做到奖励扶助金到户到人。
据介绍,实施计划生育25年来,沈阳市少生215万人口,相当于沈阳现有人口的三分之一,节约各种费用折合人民币516亿元。目前,沈阳的计划生育稳定在低生育水平,每年平均出生人口约4.5万人。
图为受奖的农村家庭。本报记者孙洪伟实习生刘涤摄影孙海记者电话:81036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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