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打官司难”已经和“就医难”、“上学难”一起,成为广大农民的三大难。虽然近年来司法系统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推行简易审判程序,减免诉讼费用,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等,但也只是部分地解决问题。 如针对部分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2004年的经费尽管比上一年有大幅度增长,但也只有人均不到2角钱。
省民盟副主委杨延波委员说,为给农民兄弟提供一个低成本的法治公正,政府至少应在五个方面加大力度。一是充分发挥民间调解员的作用。利用我国特有的人民调解制度,通过熟悉村情民意的有威望人士,依靠道德、习俗、经济等非法律手段,将矛盾化解在激化之前。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官员不守法,已成为这些年“民告官”案件不断攀升、农民“打官司难”的一个深层原因。因此,降低法治成本,要从建立廉洁政府、负责任政府、人民满意的政府做起。三是尽快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目前,各种协会还处于发展初期,大量农民工仍游离于工会组织之外,这使得农民的力量十分微薄。四是进一步提高司法过程的透明度。司法腐败是造成农民打官司难的一个重要原因,让司法过程处于公众舆论监督之下,提高透明度,也有利于减少农民的综合诉讼成本。五是为司法机关正常运转提供保障。当前诉讼费用偏高,这不仅加重了农民负担,也与我们的法治精神相去甚远。
(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