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政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周到服务。
据贵州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介绍,新近出台的系列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中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应达到三成以上。与务工人员签定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年内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子女在入学条件、收费标准与城镇学生一视同仁,不得以户籍为由收取“借读费”、“择校费”等。 同时,还简化农民进城务工手续,清理废止部分歧视外出务工人员的规定及不合理收费。政策规定,对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用工合同并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中专、技校以上毕业生,以及在本省城镇有固定住所、有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要给予办理所在城镇的常住登记户口,有关部门不得额外设置“进城费”等附加门槛。
此外,贵州还将建立和逐步完善农村转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依法保护农村转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从今年起,全省各级政府驻外机构,将加挂“劳务输出办事处”牌子,指派得力人员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咨询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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