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绥化前进机械厂政策性破产需省政府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
第117号
代表姓名:李国志、李增祥、王守志、孟宪武、邵方晓、高敬媛、范振杰、董浩、胡世英、于莎燕
代表团:绥化
承办单位:省财政厅、劳动厅
一、前进机械厂概况
前进机械厂是1965年始建于通河县山区的地方小三线军工企业,主要生产五六式7.62毫米步枪子弹,隶属于黑龙江省国防科工办。 1985年经省政府批准整体搬迁到绥化市,隶属关系未变。1988年下放到绥化市,1992年又上划省国防科工办,1995年再次下放到绥化市(现北林区)。工厂位于绥化市前进路1号,厂区面积5.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现有生产设备169台(套)有变电所一处,变压器容量1420KVA,有自备水井两口,200吨水塔一座,供水能力56吨川\时,有主锅炉房一处,配置热水锅炉两台,全厂集中供热。企业现有全民所有制职工1677人,其中在职职工1259人(全民固定职工559人,合同制职工700人):离退休职工418人,还有混岗集体职工145人,职工遗属63人。
二、前进机械厂现状
1996年4月份以来,由于受国家“严打”政策的影响,企业主导产品猎枪弹被迫停产,导致企业职工下岗回家,至今没有上班,工厂经济一落千丈,债台高筑,难以维持下去,工厂被迫全部停产,报批破产。截止到2004年末,工厂帐面资产总额4336万元,资产负债率206.6%,实际资产总额650万元,资产负债率1378%。工厂拖欠职工工资1,747万元;到期没有偿还集资款本金和利息31万元;欠职工家属药费120万元;欠职工退休垫付养老金75万元;欠职工遗属生活费15万元,欠取暖煤款120万元,应付材料款近100万元;欠银行本金及利息4,366万元;欠缴社保部门养老保险费1,453万元。由于企业停产,长期拖欠职工工资,职工生活极度艰难,大部分职工老少三代同在一厂,举借无门无力相顾,有些职工仅靠秋天捡玉米、黄豆、遛土豆维持生计;甚至有个别职工因衣食不保、治病没钱,失去生活信心而上吊自谥、割腕、跳楼自杀。部分职工也因基本生活无法保证,多次进行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围攻省、市、区政府,造成了极坏影响,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面对前进机械厂的困难情况,北林区政府高度重视,不失时机地向省、市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工厂的情况,千方百计地想办法筹措资金,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离退休职工按月发放养老金每年200多万元,并从争取再就业解困资金中为下岗职工及遗属按月借垫生活费及解决家属居民冬季取暖每年240万元(目前,北林区政府已经没有这个经济能力)。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工厂的问题,北林区各级部门和领导积极、努力地运作企业的破产工作,广大职工也急切地期盼着工厂早破产快破产,政策性破产,早日有个说法,心里有个平衡。
三、企业政策性破产批准情况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2005]2号文下发了《关于下达郑州飞机设备公司等31户企业破产项目的通知》,正式批准前进机械厂破产,黑龙江省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也以[2006)1号文把上述文件转发到相关市县。
四、破产所需资金情况
工厂破产预案当中所需资金6,288.2万元(二00三年八月上报数字),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工安置所需资金1,610.8万元;
(二)偿还职工费用所需资金1,988万元;
(三)欠缴费用所需资金1670万元;
(四)预缴费用所需资金1,029万元;
(五)其它费用所需资金680万元。
上述五项合计需要费用6977万元(截止2005年10月末数字)
五、需要上级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
前进机械厂破产,最主要的仍然是资金问题,没有资金即使国家批准破产也无法实施,为此,我们恳请省人大提请有关部门,帮助工厂解决下列问题,一、请省政府帮助解决政策性破产资金缺口3500万元;前进厂破产费用和职工安置费用需现金支出近4200万元,企业资产全部变现700万元,尚有资金缺口3500万元需要帮助解决。二、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用转移支付的办法解决工厂欠缴和预缴的养老保险费2365万元;三、由当地政府解决公共设施维修改造资金等421万元,然后移交。以此来彻底解决前进机械厂的问题,使破产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