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明杰通讯员韩雪)乘客刘某在出租车上拾得他人遗忘的4万余元现金拒不交出,在被出租车司机发现后跳车逃跑,后为求脱身又将现金沿路抛洒,但是的哥和附近行人却没有受任何影响,不仅将刘某抓获,还将巨额现金完璧归赵。 记者昨日从丰台检察院获悉,丰台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刘某的案件时,认为刘某已构成了侵占罪。但根据刑法规定,侵占罪属于告诉才能处理,如果失主要求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因此检察院依法对嫌疑人刘某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1月6日下午4时许,孔某从饭馆出来之后,上了一辆出租车,因酒喝的太多,下车时孔某将装有人民币4.8万元现金的手包遗忘在出租车后座上。接下来乘坐该车的乘客刘某上车后发现了手包,并从包中翻出了现金。他想这包肯定是之前的乘客忘记拿的,想将这笔钱据为己有。这时,孔某发现自己丢了手包,与出租公司取得联系找到出租车司机的手机号码,失主给司机打电话并告诉司机手包遗忘在车上了,司机是个热心人,连忙询问乘客刘某是否在后座上看见手包,刘某将手包踩到脚下,回答没有看见。司机将车停在丰台区望园路南口路边,下车准备检查后座,刘某见事不妙,携款下车逃跑,司机在后紧紧追赶。在逃跑过程中,刘某将4万余元现金都抛洒在路上,想利用司机停下来捡钱的时机跑掉。但是司机并没有停住追赶的脚步,而是对路边群众大喊:“请大家帮忙照看一下。”就继续追赶嫌疑人。
这时,感人的一幕出现了,路边的十几位行人纷纷驻足,自发地将散落在地上的现金全部捡起,一位女士将钱集中起来,准备交给失主。当司机把刘某抓住并带回出租车时,接过大家捡到的钱,经清点,仅遗失一百元钱,其余四万七千九百元完璧归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