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2月11日专电(杨建国)节日期间,出租车司机最担心的通常是两类打车人,一是拿着不少烟花爆竹的,一是醉酒者。不过,根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出租车司机遇到这两种情况,可以拒绝提供运营服务或者中途终止运营服务。
日前,一位拿着不少烟花爆竹的乘客拦下了出租车司机宋师傅的车,宋师傅一看太危险,表示不能拉他。没想到这位乘客一听就急了,扬言不拉就到客运管理部门告他拒载,双方为此发生了争吵,各说各的理,弄得很不愉快。
出租车司机谢师傅春节期间也遇到两件烦心事,一是喝醉酒的乘客强人所难、无理取闹,非要他驾车闯禁行路,不然就不给车费;二是一位喝醉酒的乘客上车后说了去向后,就靠在椅背上迷迷糊糊睡着了,到地点后谢师傅怎么也叫不醒他,最后只好把这位乘客送到有关部门。
天津市客运管理部门介绍,上述事情多发生在节日期间,也因此引发不少服务纠纷。其实,客运出租汽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不是私家车,运营服务中有许多明确规定,司机和乘客都应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