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33,方先生打进85100000:今年除夕放烟花不是烧了好几家吗?我外甥住的地方也被烧啦。
方先生说,外甥在德胜路附近租房居住。1月29日,他在老家过年,突然接到杭州房东的电话,告诉他家里着火了!空调外机和放在阳台上的一台冰柜都被烧掉了。
“我外甥急了,当天就从老家赶回杭州,到出租房一看,除了空调和冰柜,还有电扇等一些小家电也都烧毁了……
“我外甥租的是农居房,他住二楼,火是怎么烧起来的?
“房东说,除夕晚上,隔壁一幢楼的邻居在楼下放烟花,焰火蹿到他的阳台上,不知怎么就烧着了,引起火灾。火扑灭后,房东找到那个邻居,人家也承认了是自己的烟花不小心导致火灾的。”
反正烧也烧了,方先生的外甥索性又回老家过年,过完年回到杭州,去找那位邻居。人家蛮负责任,承认是自己放的烟花,也答应赔偿经济损失。
但一开始,在具体赔偿数额上出现分歧。
“我外甥认为,损失的东西买买要6000多块,应该全部照价赔偿。而那个邻居说,这些东西都不是全新的,要折旧,只能赔他3000块钱。现在两个还在讨价还价,搞不好还伤感情嘞……”
昨天中午,记者打电话给方先生,他高兴地说,“已经谈好啦!两个人刚刚达成协议,邻居赔偿我外甥4000多块钱!”
(记者汤佳骏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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