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丹)新建、改建、扩建的电磁辐射项目或设备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否则环保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记者近日从省环境保护局获悉,我省环保部门将加强对全省电磁辐射环境的管理。
随着我省电磁辐射对环境的影响日趋加重,相关投诉增加。
环保部门强调,截至今年6月30日,我省凡新建、改建、扩建的电磁辐射项目或设备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即开工建设和运行的,在建、已建的电磁辐射项目或设备未按要求补办环保手续的,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已运行、但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的,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