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四川重点项目的规范和管理将进一步加强。昨(11)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四川省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公布实施。重点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和扰民事件的,都将取消重点项目资格。
据了解,省重点项目每年确定一次。今年四川省共确定重点项目计划300项,工程总投资规模8367亿元。其中,计划竣工投产60项、争取开工60项。
《办法》规定,重点项目出现下列5种情况之一者,取消重点项目资格,终止其享受重点项目的有关政策:根据当年目标考核结果,未按年度计划完成工程进度的;未经批准,擅自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以及调整项目概算的;项目实施中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未执行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和扰民事件的;违反国家和省关于投资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据四川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