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彭敏通讯员王志方)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就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工作发出通知,对原有考核办法进行修订,注重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此提高我省的整体竞争力。
通知说,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海南,省委、省政府决定对《海南省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并从2005年考核年度起施行。 修订后的考核办法,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对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考核,内容涉及经济总量、投资、财政、城乡居民收入、就业、教育、卫生、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全面引导市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增强市县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提高海南整体竞争能力。
据介绍,我省从1998年起开展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工作,期间曾二次对市县考核办法的指标体系进行修改和充实,对于引导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次修订工作是在2003年考核指标体系的基础,加强对市县社会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的考核。修订后的考核办法,奖惩分明,科学性强,更符合海南的客观发展实际。同时规定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省统计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ā???7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