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京报》消息,一名女子胡同内开车连续撞墙,并打伤前来制止的民警,还摔坏派出所内的三部电话。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妨害公务罪终审判处该女子拘役6个月。
这名打伤民警的女子姓臧,38岁。 去年5月19日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羁押,同年6月9日被取保候审。
据朝阳法院一审判决书表述,去年5月19日1时左右,臧某驾驶切诺基轿车驶进朝阳区劲松农光里一胡同内,不知何故,她驾驶的汽车多次撞在墙上。巡逻民警池某接报赶到后上前核实臧某证件。臧某不仅拒绝出示证件还辱骂殴打池某,造成池某面部、右膝、腹部、右手软组织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后臧某被带至劲松派出所,在派出所内臧某不仅没有停止对民警的辱骂殴打,还摔坏了三部有线电话。
朝阳法院一审认为,臧某法制观念淡薄,以暴力手段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决其拘役6个月。
臧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她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程序违法。其辩护人提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池某第二次盘查是执行公务行为,而且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北京二中院终审认为,在案发当日,民警池某确实是在执行任务,其对臧某的盘查是依职责执行公务,臧某的行为也确实妨害了民警执行公务,法院未采纳其辩护意见,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