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我市人大常委会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在不断改进人事任免及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工作中,积极进行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成效。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2名。 其中,任命65名、免职27名。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把依法任免和任后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人事任免工作做得有声有色。
为确保干部“入口关”的公正性和纯洁度,市人大常委会延伸了任前监督触角,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坚持任人唯贤、公道正派,站在对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把好干部“入口关”。对“一府两院”提请任命的人事事项,常委会多次召开主任会议进行认真讨论,然后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为充分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与市委和“一府两院”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坚持对依法任免人员在常委会会议审议前,向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拟任免人员情况的制度,并将法院、检察院拟提请任命人员的相关情况制成资料片,在常委会会议上播放,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投票前能够较全面地了解情况。
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和健全人事任免工作制度,严格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和任后就职宣誓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人事任免工作程序,提高了人事任免工作的水平与质量。坚持和完善拟提请任命的法官、检察官由常委会与“两院”同步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法官、检察官履职“文书档案”,把对法官、检察官申控案件的办理情况,作为考核其公正司法的依据。
在加强对依法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做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如坚持依法任命的市管干部向市人大常委会递交书面述职报告和民主测评制度,根据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深化了述职评议工作。去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了对市公安局局长、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卫生局局长的述职评议工作,针对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常委会分别对被测评者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引导其谋利民富民之事,修勤政廉政之德;此外,常委会还组织专人对被测评者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促检查,以防止测评工作出现走过场现象。这些颇具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做法,为今后述职评议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通过由任后监督到积极探索任前、任中和任后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增强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和权威性,完善和规范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的形式、程序和内容,从而保证了权力始终在人民的监督下行使,促进了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本报记者边铁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