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产品可列入造价采集范围
早报讯(记者林可)今后,每月25日前,泉州建设部门将把当月市场上的钢材、水泥品牌信息价格上报省建设厅,如果遇到市场价格异动时,则及时报送,这是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建设局获悉的。
昨日,泉州市建设局收到省建设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信息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建设部门加强和改进钢材、水泥、门窗等主要材料品牌产品信息价格采集、编制、发布机制,指导建设工程各方主体预算价,使之进一步贴近市场。
今后,凡产品质量稳定、在全省或区域占有较高市场份额、在我省有健全销售网络的品牌产品,经推荐确认均可列入造价采集范围。其中,钢材、水泥材料品牌由各设区市造价站推荐,铝合金门窗和塑钢门窗品牌由福建省建筑业协会金属结构设备建材分会推荐。钢材、水泥、铝合金门窗和塑钢门窗品牌价格应分别不高于或不低于其市场价格的5%、10%、15%。
按省建设厅要求,各设区市每月25日以前上报当月的钢材、水泥品牌信息价格,省建协金属分会每月25日以前上报当月的铝合金门窗和塑钢门窗品牌信息价格。若遇市场价格异动时,应及时报送。
省造价总站将成立“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审查工作小组”,每个月召开一次信息价格分析会,邀请设区市造价站、施工企业、造价咨询单位专家参与,审查当月发布的信息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