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商报讯(记者关艳玲)卫生部出台并将于3月1日起实施的《血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血站由人民政府设置,实行政府设置垄断,同时取消基层血站设置,只保留极少数中心血库。
据介绍,目前执行的是1998年9月21日颁布的《血站管理办法(暂行)》。 新办法一个最大的不同,就是取消基层血站。而且“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得重复设置血液中心、中心血站,本办法实施前已经设立的血站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9个月内,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调整。”这意味着设立在沈阳的辽宁省血液中心和沈阳市中心血站只能二存其一。
以后血站将分为一般血站和特殊血站。特殊血站包括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和卫生部根据医学发展需要批准、设置的其他类型血库。血站开展采供血活动应当取得“血站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血站应当办理再次执业登记手续。
《办法》还规定,每个献血者将有一个编号或代码,血液包装袋不再标明献血者的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