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零时起,沈阳三环以内不能“想放就放”了!按照《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今年沈阳市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1月19日(腊月二十)至2月12日(正月十五)止,共计25天。正是因为大限已到,2月12日,沈城市内五区的鞭炮燃放出现了“最后的疯狂”,鞭炮销售商家也无奈降价抛售。
据环卫部门初步预测,正月十五产生鞭炮垃圾至少有50吨。为清运鞭炮垃圾,昨日下午,沈阳市环卫处召开紧急调度会议。按照部署,原本6000名环卫工人应该在凌晨4时赶赴街头清理垃圾,紧急更改为所有环卫工人全部上岗,并提前2小时进行清理。
大限已到:鞭炮鸣到午夜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2月12日一大早,此起彼伏的鞭炮声就一阵紧似一阵地传入耳内。
一位正在放鞭炮的居民告诉记者:“鞭炮买多了,趁着正月十五最后一天,就都放了吧。”
记者注意到,昨日除了清早和夜晚两个集中燃放时间外,其他时间鞭炮声也是接连不断,并且一直持续到午夜。
销售网点:提前降价抛售
“除了除夕、初一、初五网点销量出现了几个高峰外,其余时间只得低价抛售。”昨日中午12时许,东陵区文萃路附近一烟花爆竹销售摊主表示。
在文萃路天坛二街附近的一家烟花爆竹销售点,摊主老王告诉记者,早在初十左右,他就开始降价抛售了,“反正够本了,给钱就卖吧。”
剩余鞭炮:“封库”待来年
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介绍,限制燃放区域内的零售烟花爆竹经营业户,在销售活动截止时仍有剩余的,10日内将剩余烟花爆竹送往原供货单位集中保管。部分回收爆竹将“封库”,留待明年春节投入市场,或送至三环外各销售网点。
提醒:违规燃放最高罚千元
禁放期内出现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该做如何处理?记者了解到,按照《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禁放期内,单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0元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处10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500元罚款;个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 王术 张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