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商报讯(记者刘冬梅)“8年的时间里,我所有的亲戚、朋友、邻居、家人、单位领导都不知道我离婚了,我们是大家羡慕,老人夸奖的一对儿恩爱夫妻”赵云说。虽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赵云仍然和丈夫共同生活在一起,并且一起购置新房、一起装修。 然而就在赵云忙于攻读博士的半年时间里,一切悄悄地起了变化…..昨天,记者在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采访了一起特殊的“夫妻”财产纠纷案。
离婚了又在一起继续过
赵云今年已经40多岁,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型女性。1997年,由于经常因琐事拌嘴吵架,赵云和同在一个单位上班的丈夫李用决定离婚。1997年5月12日,沈阳市某区法院判决两人离婚,财产平分,当时拥有的一处公有住房二人各住一间。
赵云说:“判决下来后,但我俩的结婚证还没有收回,李用就说‘咱俩还有结婚证,跟没离婚一样,还在一块继续过吧’,我们就又继续生活了。”
8年时间瞒过所有人
赵云没有把离婚的事告诉父母,邻居、同事、单位领导也都不知道,两个人还像以前一样一起上班、下班、买菜、散步,逢年过节都去老人家过。
二人同居的8年时间,他们将原有住房产权购买了下来,2002年在单位房改过程中,他们又用两人的工龄加在一起折抵购房款从单位买了一套大的住房。在装修新房子的过程中,二人一起设计、一起选购材料、一起挑选家用电器。2001年,赵云考取了某名牌大学的研究生。
前夫否认同居关系
2003年下半年,脱产学习的赵云忙于研究生毕业考试和论文答辩,所以就跟李用商量她暂时住在旧房子里,安静的环境有利学习,李用同意了。
赵云说:“李用住在新房那边,但隔三差五,就回我这边来住,也经常到我父母家去,所以我根本没有怀疑过他。”然而半年时间过去了,赵云顺利取得了博士学位,却发现“丈夫”已经很久不到她那里去了。2004年2月5日,赵云来到新家拿着钥匙却怎么也打不开房门,敲了半天门,李用才给她开门,赵云发现,屋内还有一个女人,而李用很尴尬地向那位女人介绍赵云:“这位是我的前妻……”
“想不到半年时间内,他竟然背着我结婚了,最令人气愤的是他结婚了还经常去我那住。”赵云激动地说。
告上法庭分割财产
赵云要求分割他们“夫妻”原来的共同财产,但李用此时却说:“我们早已经离婚了,还哪有什么共同财产?”经过几次谈判,都没有成功,又过了半年后,彻底伤心绝望的赵云决定起诉李用,讨回自己应得的财产。
去年11月份,此案在他们当年离婚的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李用拿出了1997年的离婚判决书,并否认与赵云同居8年的关系。早有准备的赵云拿出了大量证据。有李用几次出差到国外给她购买的项链;有邻居的证言;有亲属的证词,法庭上赵云将新家里的家具、电器等物品的颜色、型号、摆放一清二楚说了出来,赵云说:“我没和你一起生活,怎么知道你家的这一切?”李用被问得哑口无言。
但李用辨称,购买新房子时虽然用了赵云的工龄,但已经折成3500元人民币返给了赵云。对此,赵云的律师称:“被告使用赵云的工龄购房时,是以妻子的名义使用的,这就证明被告是认可与原告存在夫妻关系的。其次,工龄抵折购房款是我国房改政策中的一种优惠手段,是一种福利政策,其实际的价值决不止于此,被告使用了原告的工龄后,原告就丧失了参加房改的权利,如果只返还原值是不公平的。”
目前,此案已经进行到评估双方财产阶段。(文中原告、被告均为化名)
律师点评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于洋律师
赵云与李用虽然已经被判决离婚,但同居关系事实存在,经济上还处于一种共有状态。在此期间,原告被告共同购买了两处房产,因此原告对这两处房产拥有等分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