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57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新华社12日受权全文播发《艾滋病防治条例》。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艾滋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艾滋病防治条例》共分七章六十四条,分别为总则、宣传教育、预防与控制、治疗与救助、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