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上海市教委获悉,为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本市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分阶段对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
具体实施时间与步骤是:2006年春季开学首先在上海九个郊区和浦东新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2006年秋季扩大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来源:文汇报 作者: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