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建设厅获悉,今年起我省城市新建居住建筑全部执行65%的节能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十一五”期间,城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增长幅度要在现有基础上减少20%,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75%。
根据《山东省建设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从2006年起,全省城市新建居住建筑全部执行65%的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全部执行50%的节能标准,并逐步向农村推进。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新型墙材和限制实心黏土砖的税收政策,建立健全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征收与使用管理制度。
城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增长幅度要在现有基础上减少20%,新型墙材生产量占墙材生产量的比例达到80%以上,城市中应用比例达到100%,农村中应用比例大幅度提高。
此外,我省还将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并用,建立完善促进节水的价格机制,积极推广再生水利用,发展节水型绿化,创建节水型城市。全省城市新增工业用水一半要靠节水解决,全省城市年节水量要达到4亿立方米,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75%,城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降到12%以下,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节水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完)(记者 李琥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