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不足一年不能休婚假?
问:本人由去年10月入职公司,今年3月准备领证结婚,我所知是晚婚者可以有10天有薪婚假。但公司规定需入职一年才可享有3天(晚婚是13天)全薪假期,并且要在领证后6个月内休完。 请问这样的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如我的情况是否不能享有有薪婚假?谢谢解答。
广州读者:BEN
答:国家规定: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员工结婚时,享受3天婚假,婚假期间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10日。法定增加的婚假天数是依法必须给予的,用人单位无权自行修改晚婚婚假的天数。另外,婚假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如果员工因用人单位工作需要没有休完婚假就上班了,应视为加班,用人单位应给予补休。
据了解,读者BEN的例子比较普遍。但黄翠萍律师认为,现在很多单位有内部规定,员工在公司服务满1年以上才能休婚假,其实不太合理,对于所有员工来说,不管在什么单位,任何时候,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都可享受婚假。建议读者不妨与单位人事部门沟通,证明自己从来没有休过婚假,消除人事部门的疑虑,相信单位一般都会通融。如果实在不行,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争取自己的权益。(吕继尚)(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