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力广东辉煌“十五”
“没有医疗保险的支持,得了大病怎么办?我个人是掏不出多少钱的。”2005年10月1日,《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天河区失业人员陈先生一早就兴高采烈赶到区劳保局参保。 该项新政策使广州近百万灵活就业人群可以享受到参加医保的实惠。
记者了解到,“十五”期间,广东省特别是广州市和珠三角城市继续扩大社保的覆盖面,同时增加门诊特定项目,提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标准,在政策制定的同时也更加注意对弱势群体的照顾。
社保政策扩面惠及失业人员
陈先生是天河区的一名失业人员,平时靠不定期给别人打零工,每个月最多能得到400多元的收入。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医保后,陈先生每月缴纳103元可以享受到“住院保险”。
除惠及失业人员外,根据灵活就业人员政策规定,外来工“住院保险”每人每月由企业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缴纳住院保险费,外来工个人无需缴纳。同时,按本市医疗保险规定缴纳每月5元的重大医疗补助金。广州市劳动部门还透露,住院保险从“保大病”起步,今后将逐步向“统账结合”过渡。
近5000万人次纳入社保范围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五”期间,广东社保参保率逐年上升。2005年年中发布的数据显示,广东省参加社保人数累计达到4884.7万人次。
据介绍,这一组数据目前仍在不停地提高中。与2004年底相比,5大险种投保人数分别增长了5.5%、3.4%、13.5%、6.0%和11.5%。在广州,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类社会保险人数已经达到了900多万人次。
广州月人均养老金为994元
“十五”期间,广东省继续对养老金、医保起付线等标准进行调整,支付待遇进一步提高。养老金标准基本上保持一年调整一次,其中,广州市月人均养老金为994元,深圳市更高达1941元,为全国之最。
纳入救助的疾病范围也不断扩大。以广州市为例,2005年纳入救助的重大疾病增加了7种,另在2003年制定的《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将重大疾病的范围从14个增加到21个。此外,重大疾病的病种范围还将随医保规定项目的扩大而扩大。救助对象特殊困难救助标准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记者周继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