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正式申请筹建农村合作银行
本报讯(记者张小燕)经过三年的努力,厦门市农村信用社已经成功实施统一法人,法定名称为“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厦门市农联社)。昨日,厦门市农联社的正式创立,意味着全国首家实施地市级统一法人的改革试点单位喜获成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国炎对厦门市农联社的创立表示祝贺并致辞。
作为全国农信社改革试点单位,厦门市农联社的创立得到国家和地方的大力支持。其中,市农联社已获得20632.5万元的央行专项票据的支持以化解历史包袱,以及国家优惠税收政策即营业税下降两个百分点按3%缴纳,所得税减半征收按16.50%缴纳和返还保值贴补息等。同时,厦门市政府出台九项扶持政策,明确市农联社为市级金融机构,与其他市级金融机构享有同等待遇。市农联社的市场定位为“立足社区,服务三农,面向村、居民及中小企业的社区型零售银行”。在厦门市农联社创立大会上,黄巧梅当选为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
市农联社表示,再通过三年的努力拼搏,确保实现业务经营“规模适度增长,质量不断优化,包袱逐步化解,效益持久提高”,三年内正式申请筹建农村合作银行。到2008年:各项存款余额超百亿,存贷款年递增20%以上;三年实现经营利润4.3亿元。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