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网去了,又一夜没回家,我和他妈一宿没睡!只要能把孩子从网吧里拉回来,让我做什么努力都行!”昨天焦急的王先生来到本报倾诉了他的痛苦。
王先生在大学里当老师,他说他不止一次在深夜里奔波,只是想把沉溺在网络里的未成年的孩子从网吧里拽回来,苦口婆心地劝说不行,甚至哀求也无济于事。 点击本报每天的热线,每每都有家长因为孩子沉溺网络而苦恼不堪的。
在已经闭幕的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曾有一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委员提到,延边有许多家庭,父母一方或双方到国外打工,长年不在孩子身边,这些孩子就常常泡在网吧,因此而引发了很多社会问题。
怎样才能把孩子从网吧里拉出来?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总队长、省网吧管理协会会长张辰源表明了自己的见解:在国家相关法规没有修改之前,还是要对未成年人进网吧这一现象进行严管,同时需要家庭、学校及社会各界对他们正确引导,“堵”的同时更要“疏”。
自律网吧经营者应遵守规定
吉林省某通信网络公司董事长马德明说,未成年人上网主要受网络游戏和网络聊天的吸引,因为他们自控能力比较差,很容易上瘾,就会把零花钱花在网吧里,久而久之,等到零花钱花光了,就会诱发其他社会问题。
所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正规网吧应懂得守法经营的重要性,自觉遵守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相关规定。
“无论是从行业形象还是从社会效益上去思考,经营者都应坚决拒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更何况还有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要求。”某网络俱乐部总经理朱华女士表示,网吧之所以多年来一直是很多家长“口诛笔伐”的对象,很大程度上因为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现象的屡禁不止。
为了避免得到经济效益而失去社会效益,网吧经营者应该遵守规定,自觉拒绝未成年人前来上网,这也应该是网吧经营者的职业道德。管理政府应严格执行网吧管理法律法规
长春大学党委副书记马少红说,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问题是全社会的大事,学校、家长及社会各界应共同担负起教育青少年的社会责任,给他们营造一个快乐健康的学习、生活和成长空间。
政府相关部门应该严格执行对网吧行业的规范管理,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都不受到伤害。
监督聘请家长担当网吧监督员
“未成年人进网吧的现象是存在的,城乡结合部相对比较严重。”张辰源说,“一些小规模的网吧本身竞争力很差,在市场环境不好的情况下,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就把未成年人作为主要经营消费对象。”
张辰源介绍,自2002年省文化厅接管网吧管理业务以来,在全省范围内查处了2300多起网吧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的案件。通过不间断努力,从2005年下半年起,未成年人进网吧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张辰源建议,各地政府可以聘请学生家长、老师和热心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义务监督员,监督“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行为。
疏导多给未成年人营造休闲空间
不让孩子去网吧,光靠“堵”的方法还不行,更多的还得靠“疏导”。张辰源说,禁止未成年人去网吧,不等于禁止未成年人接触网络,应鼓励未成年人到学校、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上网,提倡未成年人在家长、老师指导下上网。
就我省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学校、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的互联网设施和服务还远远满足不了未成年人的需求。文化部门自身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影剧院普遍存在投入不足、内容设施陈旧等问题,难以吸引孩子们的目光。所以,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公共文化场所的投入,多给未成年人营造休闲娱乐的空间。
另外,很多家长对互联网存在偏见,认定互联网是魔鬼,这种看法很有可能是因为他们不接触网络造成的,建议家长多了解网络知识,因为它的利要远大于弊。如果家里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建议家长给孩子购买一台电脑,让孩子在自己的看护下健康地上网。学校应指导孩子健康上网
大部分未成年人的多数时间是在学校中度过的,所以学校给他们的教育和引导是非常重要的。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德育副校长高俊明说,学校有责任和义务抓住孩子的心,让他们在学校里感到充实、放松和快乐。
这是一个离不开互联网的时代,让孩子离开网吧可以,但是不能让孩子离开网络。学校应该尽一切可能在校内为学生创造上网的空间,利用机房和活动室,让他们在老师的监督和指导下健康地上网。同时,学校也应该把网络知识教给家长,让他们懂得如何引导孩子正确上网,而不是一味地打骂孩子或者溺爱孩子。
另外,学校还应该多组织各种文体活动,比如开运动会、搞艺术节,进行各种文体比赛等等,以此来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抓住他们的心。本报记者樊亮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将被处1.5万元以下罚款
2002年11月15日国务院出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以处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