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为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日前,《萧山区劳动保障重特大案件应急预案》正式出台。
《预案》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萧山区境内各类用人单位因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强迫职工延长工作时间、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引起劳动纠纷,引发的职工群体性突发性重特大案件。
责任部门知情后1小时内必须报告,接到报告20分钟内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指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预案实行A级(重特大)和B级(重大至一般)分级实施的办法。对30人以上的群体性、突发性案件,经镇街和企业主管部门处理仍无法平息的,启动区劳动保障应急预案(A级);对30人以下的群体性、突发性案件和有较大影响的突发性案件,启动镇街和企业主管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B级),并各自负责处理。
预案出台的同时,萧山区成立了应急处理指挥部,包括区劳动保障局、公安分局等7个部门。 |